说一件奇葩的事件。
(资料图)
事件起因:为帮助信用社核销不良贷款制定“偷天换日”计划
2013年,云南广南县农村信用社有478笔共计1336万的贷款收不回来,为了账面平整又不影响对单位的考核,广南县农村信用社领导找到广南县人民法院的原院长吴少斌、副院长许权等人,制定了一个“偷天换日”计划,以达到核销不良贷款之目的。
为此,广南县农村信用社以“办案经费”的形式,向广南县人民法院相关领导行贿了8万元人民币。
事件经过:受领导威逼制作了478份虚假民事裁定书
2013年下半年,原广南县人民法院院长吴少斌、副院长许权等人商议后,由副院长许权向立案庭负责人李存英以辱骂,威胁等方式施压,并承诺“责任由院党组承担”后,安排李存英以“不经受案、不经立案、不经审理”的虚假民事诉讼程序,直接制作了478份虚假民事裁定书给广南县农村信用社,帮助广南县农村信用社完成不良贷款核销工作。
事后,李存英得到了8万元贿赂中的5000元。
事件结果: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2020年,吴少斌和许权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等多项罪名分别获刑,该起“偷天换日”案由此浮出水面。
2020年12月11日,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后,判决李存英犯民事枉法裁判罪,免予刑事处罚。
理由是:李存英“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认罪悔罪态度好,有自首情节,保存了全部的办案材料,对于侦破吴少斌、许权案件有立功情节”。
2023年4月,该起案件被网络曝光,对李存英“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结果,引发网友热议。
网友们对该起案件判决的立场,也分为了三派:支持派,中立派和反对派。
有支持派网友称,“没在体制内的人和没在基层工作的人请闭上您那尊贵的嘴!领导交办的工作,谁敢不干?为了保住饭碗,明知不对也得干。考个在编岗位有多不容易你们不知道吗?法院最后免除她的刑事责任,很符合实际。不接受为喷而喷的喷子们的喷!”
支持派网友还称,“别说李存英,就是换成张三李四王麻子,只要是在这个岗位上工作的任何人,领导让干你真能扛的住吗?除非你不想吃这碗饭了。同情李存英,明知山有虎,偏偏躲不掉,只能冒险存侥幸心。”
中立派网友认为,“不执行领导意图,你就只能被整得生不如死,执行了又要承担违法责任。到底该如何保护自己,实在是一个难题。”
但纵观网友们的观点,反对派才是主流。
反对派的一句话就道出了事情的本质:为了一口饭,就可以丧尽天良了吗?
确实,作为一名法官,明知是犯罪你也得干吗?这样做对得起人民法官的光荣称号和荣誉吗?对得起人民法官的庄严誓言吗?
有网友称,“李存英这种人做了公务员更可怕,即不能坚持真理为民做主又何谈为人民服务?如果体制内的都是她这种人,那才是百姓的不幸。”
还有网友称,“这样的人当法官,司法机构的公平正义在哪里?以后小法官是不是都可以这样,一句话领导让办的就不用承担责任,以后老百姓还敢相信司法?”
更有网友称,“法律的尊严是公平正义,执法者知法犯法应该是明知故犯,这样的法官有什么尊严,她的免刑损害的是法律的尊严!”
是的,在这起案件中,在官本位的思维下,李存英的遭遇从一定的程度上确实有令人同情之处。但对此案的判决结果,却让我有后背发凉的感觉。
我完全有理由质疑,最基层司法机关如此枉法、滥权,那其它地方的基层司法机关呢?或更高层级的司法机关呢?
依法治国不是光写在工作报告里,关键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在行动上。
更让人恐惧的是,如李存英这样的精致利己主义者,在体制内还有多少呢?
戴国徽穿制服的执法者为什么会遵循“领导安排大于法律”的准则去办事?因为她的前途取决于上级领导。
讽刺的是,她的上级领导恰恰是个贪官!
最后,强烈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加大力度严查历年来百姓对公检法系统的举报线索,只有刮骨疗伤,才能让老百姓看到公平公正公开,才能还老百姓一方净土!
民心民愿不可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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